中国山东青岛警方近期破获一起遍及全中国17个省及直辖市的特大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高达158亿元人民币(约新台币699亿元),并抓获一名与此地下钱庄合作、从事非法买卖虚拟货币业务的兑换商。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2022年11月,中国青岛警方发现,金某等人账户的上千个账户极为异常,每日转账金额平均300万元人民币以上,总交易金额高达20多亿元人民币,并且大额资金存在全天候高频操作、快进快出等异常特征。这些账户是通过网络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操作,网络操作地址显示在境外,但相关账户开户人都没有出过境,只有金某的儿子长期身处中国境外,并且与网络操作地址相吻合,故警方怀疑金某就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控制人。
警方表示,向金某控制账户汇款的人员,大多数都有境外留学或多次短期出入境的经验,并且相关账户与境内其他疑似地下钱庄的账户有资金往来记录,故判定金某涉嫌利用其控制的银行账户提供非法换汇服务,同时,也存在与国内其他地下钱庄进行交易的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纺织业员工成非法虚拟货币兑换商
根据国家外汇局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调查,与金某相关的可疑银行交易记录达两千多万笔,资金交易量超过上百亿元人民币,但账户情况却极为异常,金某的大量资金集中转移至中国境内李某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并且资金只进不出。离奇的是,李某是一家县级城市纺织企业普通员工,名下关联和掌控的第三方银行卡的资金转账金额,却高达50多亿元人民币。原来她的另外一个身份,其实是一名专门从事非法买卖虚拟货币的兑换商,她通过境外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帮助金某把大量资金兑换成USDT等虚拟货币。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出,地下钱庄从客户手中收取人民币后,就去购买虚拟货币,再通过境外交易平台将虚拟货币卖出去,进而获得所需的外币资金,这一过程实现人民币和外币的转换,构成了非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办案人员进行收网行动,青岛公安现场扣押涉案等值约200万元人民币的USDT、莱特币等虚拟货币,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买卖虚拟货币属非法买卖外汇
报道指出,在中国,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同时,在中国买卖外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场所进行交易,否则属于非法买卖外汇,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中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曾分享判例指出,在中国便宜收购USDT再倒卖获利可能触法,有被告人用现金以低于平台价格,收购币圈散户USDT,再按美元当天汇率转卖,赚取中间差价并从中获利,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