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虛擬資產監管進展備受關注,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 23 日表示,虛擬資產被國際洗防組織視為高度洗錢風險,金管會需要時間研議如何規管,台灣初步是參考英國模式,從洗錢防制架構切入,若是參照美國模式,那麼很多業者可能都會被移送法辦。
(前情提要:台灣虛擬經濟論壇》陳沖直罵:5年了,政府對加密得過且過!曾銘宗:專法一讀傾向不通過)
(背景補充:重磅!台灣加密貨幣專法草案 在立法院一讀通過)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因涉及洗錢等罪,遭美國司法部重罰 43 億美元,台灣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在 23 日出席《2023 台灣虛擬經濟論壇》時表示,虛擬資產被國際防洗錢組織列為高度洗錢風險,也將是未來洗錢檢查的一大重點:
高晶萍提到,起初,金管會對虛擬資產領域也不熟悉,需要時間了解如何規管,所以除了參考各國監理方式,也在初期採用業者自律方式管理,等到對此領域足夠熟悉,才進一步研擬該援引或訂定哪些法規來監管。
台灣參照英國模式規管
高晶萍提到,虛擬資產流通速度快,很容易被作為犯罪所得洗白的工具,因此,台灣初步是參考英國模式,從洗錢防制架構切入,在洗錢防制法上納入金融機構,但她坦言,洗錢防制法只針對洗錢防制,不涉及業務經營,故一開始確實未納入消費者保護相關內容。
那麼台灣為何不參照美國,直接透過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將虛擬資產列為有價證券來規管?高晶萍的答案是,金管會會研究各國的監理措施,並尋找與國內產業發展面向較為相像的做為參考,倘若參照美國模式:
目前,金管會態度相當審慎,高晶萍強調,並非有相關法規能納入就通通引用,而是需要去觀察該法規是否適合國內的虛擬資產產業發展,經過查勘後,才會決定以哪些國家監理發展作為指導原則的參考。
台灣首部加密專法已一讀通過
此前,金管會剛在 9 月以洗錢防制法之監理角度為基礎,發布「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從交易資訊透明、客戶資產保管方式、平台業者內控管理、外部專家輔助等十大面向,加強平台對客戶保護。
與此同時,立委江永昌領銜提出了台灣第一部虛擬資產專法「虛擬資產管理條例草案」,並在 10 月下旬於立法院獲得一讀通過,該專法有三大目的,包括「希望能強化虛擬資產業者的監管」、「降低虛擬資產業者合規成本」並「建構虛擬資產市場秩序」,以及完善虛擬資產客戶權益保障。
該草案能否獲得三讀通過尚是未知數,不過立委李貴敏在 23 日曾呼籲,即便還沒有專法,也希望虛擬資產領域被法律規範,因為唯有將虛擬資產納入監理,才有可能杜絕外界對虛擬資產、CBDC、穩定幣的污名化,也才有可能讓台灣跟上國際監理的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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