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范日益猖獗的诈骗和洗钱行为,台湾金融监管机构金管会最近发函要求金融机构对虚拟资产服务商设立四道加强身份控制和防洗钱的门槛。此外,金管会今天成立了“金融市场发展及创新处”,在揭牌仪式上,金管会主委彭金隆也表示,创新处彰显了“主动”、“创新”、“发展”的三大价值。
在加密货币交易持续兴盛的背景下,全球对于加密产业的监管也愈加完善,就连台湾也与时俱进,释出许多相关法条,包括11月底上路的“虚拟资产服务洗钱防制新规定”。另外,为了加强防范日益猖獗的虚拟货币诈骗行为,金管会最近采取严厉措施,要求虚拟资产服务商加强客户身份控制。同时,结合金管会2025年金检重点纳入虚拟资产业者(VASP)专案金检,代表虚拟资产服务商的金融交易防范洗钱措施将会更加严格。
金管会防洗钱四道门槛
据三立新闻网报道,金管会最近发函要求金融机构针对虚拟资产服务商设立四道门槛,其中包括:
第一,确定客户身份,主要在建立业务关系时,在资产服务商客户中,是否已经依照洗钱防制法完成洗钱防制登记,假设客户拒绝提供身份验证等文件,甚至经营模式涉及违法,就应该婉拒建立业务关系。此外,也要确定虚拟资产服务商,在与该服务商的客户买卖虚拟资产时,涉及的金流款项,要用该名客户同名存款账户收付。
第二,针对既有客户持续审查身份。
第三,参考银行公会订定的自律规范,建立相关交易监控态样,以釐清是否有洗钱、资恐或是涉及诈欺犯罪的异常账户,并可以向法务部调查局或是警察机关通报。
第四,假设发现虚拟资产服务商,涉嫌从事有价证券、衍生性金融商品、吸收存款、国内外汇兑、违反洗防法等,則要向司法检调机关举发,因为涉及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加密领域的“洗钱”的定义仍然不明确,可能会使加密用户混淆。对此,有不具名加密业者向动區表示:
使用 DeFi 打迷因币(买币),许多加密群体也逢年过节互送虚拟货币作为礼物、红包,这些算不算洗钱?银行业者无从判断,只会说没有登记而误判,实质上是法规不完善。
台湾金管会揭牌“创新处”
另一方面,据联合新闻网报道,金管会今天成立了“金融市场发展及创新处”作为推动金融业创新发展的专责单位,并任命胡则华担任处长。未来该处将专责“金融科技与创新”、“绿色及转型金融”及“金融市场发展”。
在揭牌仪式中,金管会主委彭金隆提到,创新处彰显了“主动”、“创新”、“发展”的三大价值,并表示,未来创新处会担任“瞭望员”的角色,让台湾看见更多发展的可能性:
未来创新处也会主动找事做,包括别人没想到,或很多人想到但没开始做,或是别人想做但还没做好的事,都会进行。他也进而指出,会把规模和范畴多做大,前者是已经许可的,会把规模做得更大,后者是还没开放的,看看能不能把开放的范围再增加,他也期许创新处未来更能够发挥“瞭望员”的角色。
金管会表示,创新处下设四科,各科负责业务如下:
第一科(金融创新一科):成立单一窗口统筹金融科技案件之咨询、评估及实际案件之受理;订定发布金融创新发展相关规范、指引、要点等;促进金融科技之国际交流及收集分析趋势等。
第二科(金融创新二科):管理创新园区;督导国内大型创新领域展览论坛;规划与执行生态圈合作事项;规划金融科技项目补助及筛选评估;规划国内新创技术海外输出、资金与合作案之媒合;规划金融科技及监理科技之人才培育等。
第三科(绿色金融科):规划执行及管考绿色及转型金融行动方案;收集、研析净零与转型议题之趋势;推动先行者联盟净零工作平台;扩大绿色及转型金融之国际交流及专业输出;规划国内宣导及教育训练等。
第四科(金融发展科):收集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相关措施,评估我国推动可行性与方式;办理永续金融评鉴、精进永续金融证照;研析、彙办亚洲资产管理中心之政策并管考推动进展及成果;与相关部会等协调共同促成发展性质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