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最近傳出已與法務部達成共識,決定先修改洗錢防制法,對所有虛擬資產業者採取登記制度。未經登記就經營業務將面臨刑事責任,不再只是罰款。根據現行法規,未向金管會完成法遵聲明就從事虛擬資產業務者,可處以50萬至1000萬的罰款。洗錢防制法修正通過後,若虛擬資產業者無登記就營運業務,將承擔刑責,以更好地保護虛擬資產投資人的權益。
然而,檢改團體劍青檢改在24日表示對此感到不滿,認為這種做法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只求刑法入罪的作法難以認同。劍青檢改指出,虛擬貨幣詐騙案件中,虛擬貨幣涉案金額最大,被害人損失最重,許多家庭因此破碎。然而,由於前端行政管理的缺漏,追查這類案件變得困難,使得司法無法有效調查。劍青檢改表示,金管會目前只針對交易所和平台業者進行監管,對其他次級業者或幣商則不關心。他們認為金管會缺乏行政管理配套,將虛擬資產業者交由司法處理,這樣的作法不符合現實情況。
劍青檢改主張,金管會應該先完善行政管理,根據市場行為態樣,制定各類型服務業者的資格和規則。他們提到了歐盟的規則可以作為參考,以及新加坡的《支付服務法》開放各種不同服務類型的許可證,盡可能包容納管。此外,劍青檢改認為應明確定義「個人幣商」,並根據特定期間達到一定交易金額和次數等條件,要求他們進行商業登記和稅籍登記,遵循明確的KYC程序,在合法平台上進行交易並保存交易資訊等規則。對於違規者,應先設定各種行政措施,如罰款、補稅和凍結等,讓大多數願意守秩序的業者有法可依。然後,再考慮將那些拒絕申請許可卻仍然從事交易服務的人納入刑事責任。
劍青檢改表示,他們將繼續關注這個議題,並在相關研討會上提出建議,期待金管會新任主委能夠放棄舊有思維,共同努力反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