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公開透明碳權交易市場機制,台灣環境部昨日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並將於8月15日正式實施。環境部預計,國內第一筆碳權買賣最快將在9月底於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
台灣正式進入排碳有價時代,環境部推行碳費徵收與自願減量並行,事業或各級政府可執行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俗稱碳權),接著就可以至碳權交易所交易,提供須繳交碳費或需進行增量抵換等對象購買。
為建立我國公開透明的自願減量交易市場機制,環境部昨日發布「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條文共38條,明定國內減量額度(碳權)在持有、交易或拍賣、成交及使用註銷等各個階段相關規範,將於今年8月15日施行。
該辦法規範適用國內碳權交易或拍賣的標的包括3種,分別是「先期專案」、「抵換專案」及「自願減量專案」3種減量額度,同時還明定三大買賣方式,包括「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
– 定價交易:賣方在碳交所上架碳權,標明定價及數量後由買方下單。
– 拍賣:自定底價由買方競標,與定價交易皆在碳權交易所平台進行買賣。
– 協議交易:買賣雙方私下協議交易的數量和價金,但交易情況須回報環境部揭露,如果是先期專案取得的碳權,就只能採協議交易,不會在碳交所進行交易或拍賣。
根據該辦法,未來需在碳交所建置的平台上交易,禁止一般民間單位提供平台從事減量額度仲介、代銷或買賣業務,以集中管理減量額度買賣市場,強化集中管理市場,也避免碳詐騙。減量額度以1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為單位,交易及拍賣相關資訊將公開於交易平台供各界檢視與查詢,有效避免漂綠疑慮。目前要求事業為買方,並不開放予個人買賣,減量額度經過交易或拍賣後,由環境部確認移轉,且移轉僅限1次。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考量到企業是以購買減量額度抵減自身排碳責任,針對定價交易及拍賣買方,將收取成交價5%的手續費,採取協議交易者,買方須繳交以每一減量額度單位交易量乘以碳費費率的5%,或最近一次相同類型專案單位成交價格的5%等。黃偉鳴推估,第一筆國內碳權最快今年9月底、10月初上架至碳交所,在此之前,要先找到減量額度的賣家,至於銷售減量額度有課徵營業稅問題,已與財政部討論,將比照再生能源憑證,針對其銷售額依法課徵營業稅。
此前,台灣碳權交易所首批國際碳權交易已在去年12月正式啟動,首日購買首批國際碳權的國內企業共有27家,首日總交易量超8.8萬公噸,交易額約80萬美元,當時台灣碳權交易所董事長林修銘就預告,希望2024下半年能啟動國內碳權平台,為台灣淨零邁向新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