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11日正式批准了11檔比特幣現貨ETF上市,包括貝萊德、方舟投資/21Shares、Fidelity、Invesco和VanEck等公司。在上市首日,這些ETF的總交易量突破了46億美元,引起了市場的關注。然而,根據金管會的表示,根據現行法規,比特幣不屬於有價證券,因此投信業者無法發行比特幣ETF。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表示,目前沒有相關規定允許國內投信發行追蹤美國掛牌上市的比特幣ETF,但組合基金的情況則要送審。黃厚銘指出,目前僅有美國和香港核准發行比特幣ETF,對於台灣是否跟進,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和收集資料才能評估。不過,黃厚銘強調,無論是國內還是境外基金,想要在國內銷售比特幣ETF都是非法的。至於台灣投資人是否可以透過美股券商進行投資,金管會表示,交易種類涵蓋了比特幣現貨ETF,但複委託的方式仍在研究中,近期會有結果。然而,根據法人的觀點,目前看來台灣市場要推出比特幣現貨ETF的機率極微,因為對於加密貨幣的監管仍存在很多討論空間,而且在法規尚未完善的情況下,很難看到這類商品在台灣市場上的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