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香港無牌加密貨幣交易所JPEX爆雷,涉案金額已超過16.1億港元。最近,兩名受害者向JPEX和相關人提起了首宗民事訴訟,索賠高達24萬泰達幣(約185萬港元、766萬新台幣)。
根據報導,這兩名受害者委託律師代表,正式向區域法院提出訴訟,追討JPEX集團及相關人等共7名被告。這是針對JPEX的首宗民事索償案。代表原告的律師表示,若訴訟成功,將有助於更多受害者追回損失。
根據訴狀,兩名原告是陳穎恩和李順謙。他們在去年7至8月間,參加了網紅林作舉辦的虛擬貨幣講座,誤信JPEX是持牌、真實且可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他們在JPEX平台開立了三個帳戶,並多次向帳戶充值虛擬貨幣,包括從幣安轉入約6,220泰達幣。
在林作的介紹下,陳穎恩使用邀請碼到OTC平台「賣幣袋鼠Coingaroo」購買泰達幣,並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趙敬賢的天星銀行及理慧銀行帳戶存入共計185萬港元,換取等值的逾24萬泰達幣。
然而,香港證監會在去年9月13日發出警告聲明,稱JPEX無牌並未申請牌照。隨後,JPEX提高手續費限制用戶提幣。同日,陳穎恩在區塊鏈瀏覽器中發現,三個帳戶的錢包地址內的金額在未經授權下被轉走,但JPEX帳戶表面上仍顯示用戶持有的虛擬貨幣,餘額約等值26.4萬泰達幣。
因此,兩名原告將JPEX及相關人等共7名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決被告歸還以信託形式持有的約5.2萬泰達幣及19萬泰達幣,總計24萬泰達幣或等值的185萬港元。此外,原告還要求禁止被告及其員工處理相關資產。
這次民事訴訟的提出是因為目前刑事調查仍在進行,而民事訴訟僅有6年的時效期限。此外,民事訴訟期間的任何進展也可能對刑事檢控產生影響。
代表兩名原告的律師表示,將根據多個法律理由追討損失,其中之一是基於JPEX集團在事件中的信託責任。如果這次訴訟成功,將為其他受害者提供一個示例,幫助他們追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