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交易所創辦人趙長鵬(CZ),在今晨被美國西雅圖地方法院判處4個月監禁,這一判決低於司法部要求的刑期。稍早,CZ在社交媒體上發文感謝大家的支持。
幣安趙長鵬在法庭上所說的話是什麼呢?
趙長鵬在美國西雅圖地方法院的判刑聽證會上出席了數小時,最終被法官查理‧瓊斯判處4個月監禁,這一判決比檢察官要求的36個月刑期低得多。
CZ在判刑後首次發聲
具體的入監日期和地點將由監獄管理局和緩刑辦公室另行公告。而CZ在早上八點半左右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對大家的支持表示感謝。
CZ在法庭上的聲明
基本上,檢察官在法庭上多次表示要增加刑期以達到懲罰效果和反映犯罪的嚴重性。然而,法官瓊斯多次拒絕了這一要求。此外,他表示已經閱讀了CZ的親友們提交的161封信件,所看到的證據都有助於減輕處罰。
當然,法官也提到,CZ作為幣安執行長未能遵守反洗錢程序,需要為此負責,因為這可能對洗錢活動、毒品交易和恐怖主義產生重大影響。
輪到CZ發表聲明時,他承認過去犯下的錯誤,表示已經充分認識到建立一個健全的KYC/AML方案的重要性。他還表示,他已經努力修正這個問題並指示幣安與美國政府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