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數小時的審理後,法官Richard Jones最終判處趙長鵬4個月監禁。這個判決遠低於此前司法部要求的36個月刑期。法官、CZ的辯護律師和檢察官在2.5小時的量刑聽證會上都承認,CZ不是普通的刑事被告。他是一位慈善家、行善者、第一次違法者和顧家男人,並自首並接受可能發生的一切。
至於確切的入監執行日期與地點,將由監獄管理局和緩刑辦公室另行公告,而CZ也當庭確認他將接受法院的判決。
法官Jones多次拒絕檢方建議提高量刑,並表示已閱讀CZ親友們提交的161封信件,這些信件都具有減輕處罰的性質。
然而,法官也指出CZ作為幣安執行長未能善盡反洗錢程序,需要負責,因為這可能對洗錢活動產生重大影響,包括毒品交易和恐怖主義。
CZ在發表聲明時承認過去犯下的錯誤,並表示已經充分瞭解到有一個健全的KYC/AML方案的重要性,他已經嘗試糾正這個問題,並指示幣安與美國政府合作。
根據彭博報導,CZ將成為美國聯邦監獄服刑史上最富有的囚犯。儘管趙長鵬對幣安的所有權及其約430億美元的個人身家未受到案件影響,隨著幣安業務在新一輪牛市中成長,他的財富還可能進一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