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幣安創辦人趙長鵬認罪並同意支付43億美元罰金,與美國司法部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reached和解協議。他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指控,並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他繳納1.75億美元的保釋金成功獲得保釋。現在,他即將在4月30日出庭受審,這是自前FTX創辦人SBF被定罪和判刑以來,加密貨幣領域最受矚目的法律訴訟之一。
根據美國的量刑指南,法官Richard Jones最高可以判處趙長鵬長達10年監禁。然而,由於趙長鵬認罪並與當局合作,他有可能避免入獄。一些人士認為,無論法官是否對他判處嚴厲的刑罰,美國當局可能會對他寬大處理,以向非法參與加密貨幣領域的人發出警告。
然而,前紐約東區聯邦助理檢察官Mark Bini認為,與SBF的刑事案件不同,趙長鵬的案子更像是「監管違規行為」。然而,幣安涉及哈瑪斯洗錢案件可能會對趙長鵬的判決產生影響。
去年11月,美國財政部長葉倫批評幣安在虛擬貨幣交易中違反美國制裁措施的行為有150多萬筆。幣安允許與哈瑪斯武裝支翼卡桑旅、巴勒斯坦伊斯蘭聖戰組織、蓋達與伊斯蘭國(IS)等恐怖組織相關的交易,但從未提交過任何可疑活動報告。